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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构建县乡村三级人力资源服务网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31 15:13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有关科室、单位:

现将《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构建县乡村三级人力资源服务网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构建县乡村三级人力资源服务网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展市场化就业服务渠道,探索构建县乡村三级人力资源服务网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鲁人社发〔2023〕9号)、《山东省社区微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就办〔2023〕13号)、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成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改革的通知》(鲁就办〔2023〕1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打通农村劳动力供需两端,探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化力量参与就业服务体系打造的路径和方法,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政企民多方参与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络,使人力资源配置更加规范、有序、高效,推动人口资源向人力资源转化,实现壮大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双赢。

二、工作原则

突出需求导向。针对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就业需求,进一步增强县乡村三级人力资源服务促进就业功能,提高就业服务的即时性、针对性、实效性。

突出因地制宜。坚持采取试点先行、分类推进,根据不同地区禀赋特点和基础条件,不断拉长长板、补齐短板、加固底板,寻找最优组合,打造地方特色。

突出协同共建。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找准利益结合点,发挥好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作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共建共享的推进格局。

突出改革创新。尊重基层首创,强化典型带动,支持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形成一批创新成果,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工作整体跃升。

三、工作任务

(一)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质增量

1.组建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探索创新人力资源集团化发展模式,打造资源共享、开放合作、交流展示、协调发展4大支撑平台,创建全省首家“联盟型”人力资源发展集团,引导行业差异化发展,推动“抱团发展”和“共享共赢”,带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品牌升级、业态升级、服务升级。

2.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下延伸。积极引导整合镇村公共场地、银行网点、邮政网点、快递站点以及各类合作社、公益岗人员等资源,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乡镇(街道)设立网点、在村居(社区)设立联络站、代办点,扩大网络覆盖面,提升服务便利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

3.培育发展村级劳务组织。坚持市场化运作模式,支持有条件的社区领办、创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村两委组织剩余劳动力,分行业、分工种组建劳务班组,将零散劳动力转化为专业工作队,主动对接承揽农业生产劳动、绿化保洁、道路养护和工程施工作业等业务,将农村劳动力零散劳务转变为有组织就业。

(二)强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建设

4.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各县市区按照“聚焦初端、服务中端、兼顾高端”的思路,建设一批集劳动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等于一体的综合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经评估合格的,可以加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牌子,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5.支持机构参与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服务专员队伍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就业驿站全覆盖。打造一批村级“乐业小筑”,提供职业介绍、零工推介、技能培训等便捷服务,积极承接劳务外包、代加工等业务,提升村级服务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引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就业驿站、“乐业小筑”管理运营,符合规定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6.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水平。支持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打造一体化数字平台,充分利用规模优势、技术优势、数据优势,提升人岗智能匹配水平,形成数据驱动的智能决策和服务能力,构建“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服务平台。

(三)推动人力资源供需精准对接

7.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各县市区定期开展人力资源信息调查,依托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系统,以村(社区)为单位,充分利用劳动保障协理员、农民工服务专员,广泛了解群众求职意愿,全面掌握就失业动态信息,强化农村(社区)劳动力就业网格化管理、数字化监测、精细化服务。

8.常态化开展用工需求调查。各县市区依托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驿站、就业服务专员,定期开展用工需求调查,了解辖区企业和用工商户、用工数量、缺工情况、用工条件等信息,畅通沟通渠道,推动调查结果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劳动者之间推送共享。

9.精准组织供需对接。充分发挥镇村服务网点作用,通过招工海报、村委喇叭、微信群等形式,打造“家门口岗位集市”。定期组织小型灵活就业供需见面会,探索开展直播带岗、在线面试、远程探企等特色招聘服务,依托线上线下平台不间断发布岗位信息。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支持机构面向农村劳动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招聘服务、供需对接服务,向农村劳动力提供从家门到厂门的全过程服务,促进转移就业。

四、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自2023年10月开始,到2025年底结束。具体分3个阶段: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3年10月底前)。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调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推进措施、时间节点等,启动开展试点工作。

(二)试点推进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10月)。实施“揭榜挂帅”行动,支持指导任城区、邹城市、金乡县先期开展试点任务,市人社局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试点单位按时间节点推进试点工作,及时发现困难问题,加强业务指导,确保试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4年10月—2025年底)。试点县市区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市人社局组织专家、机构、企业和群众代表,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及时发现典型做法,推广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市加速构建人力资源服务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构建县乡村三级人力资源服务网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解决试点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负责对上沟通、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等工作。

(二)加强支持保障。积极争取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推动县乡村三级人力资源服务网络构建。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区)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三级服务网络构建提供公共场所、公益岗人员等支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探索“党建+劳务”“支部+合作社+机构”等新模式,促进信息对接,延伸服务触角。加大对基层就业服务人员的系统培训、定期轮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加强总结宣传。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优势和特点积极探索实践,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打造示范样板,切实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大工作成效宣传,营造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良好氛围,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三级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形成“交流互动、双向奔赴”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