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人社局等1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支持机构创办、推进集聚发展、加强骨干机构培育、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基础建设、探索扶持新路径、加强监管体系建设等8个方面,制定30条政策措施,力争到2025年,建立实现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区域化的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体系。
据悉,我市《实施意见》在深入贯彻国家人社部《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的基础上,瞄准行业发展的薄弱环节,聚焦职能发挥和部门联动,立足我市实际提出发展目标、实施路径和创新举措,努力形成“部门集群作战”、“政策效应叠加倍增”的工作新格局。下面,一起看下《实施意见》都有哪些利好政策吧。
一、支持创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一)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创新资本运营模式。
(二)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资金需求特点,开展针对性授信和贷款业务。
(三)常态化开展“金融助企攀登”等专题对接活动,优化金融辅导服务,更好满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融资需求。
(四)符合有关政策且属个人创办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有关政策且由3人及以上合伙创办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有关政策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给予贴息。符合有关政策且创业成功的,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
(五)鼓励县(市、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吸纳招引本地优质和外地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加大租金减免、税费补助、人才公寓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打造产业发展优质集聚平台,不断提高园区服务产业集群发展能力。
三、加强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
(十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评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认定的 ,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并给予10万元奖励。每年优选一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每家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
四、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五、搭建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合作平台
(十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行业协会及具备一定实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领办或承办人力资源服务展会、高端论坛、技术峰会、创新大赛等,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对接交流活动项目。
六、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基础建设
(二十一)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行业协会等进行基础理论及政策研究,开展标准化制定及推广活动。
(二十三)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业”行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鼓励行业与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融合发展,开展数字专员专题培训,提升数字化转型人才支撑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打造一体化数字平台,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
七、探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新路径
(二十五)支持任城区充分利用省级产业园品牌效应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优势,创建全省首家人力资源服务集团。
八、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二十七)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监管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定期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估,规范打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升级版,提升市场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