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子汽车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翟昂申请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济劳人仲案字〔2023〕第60号)。申请人翟昂仲裁请求如下: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7000元。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现定于2023年4月14日9时10分在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104室)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7-2967378
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