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4场)。介绍济宁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一、济宁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工作开展情况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服务的现代服务业重要门类,在促进稳就业保就业、服务新时代人才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22年,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344家,全年营业收入44.27亿元,全年服务用人单位3.06万家次,帮助实现就业22.2万人次。济宁市现有2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8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机构,1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新三板上市。
近年来,我市在行业监管、行业促就业、对上“三争”等方面持续用劲,取得一定成效,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优化了环境、注入了动力。
(一)着力提升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效能。坚持制度先行,夯实监管工作法治化管理基础,市人社局联合发展改革、公安、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先后出台《济宁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济宁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估工作标准》《关于加强和规范涉渔中介机构监管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并组织实施,我市典型做法被省人社厅发文推广。探索打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升级版,从严格工作标准、拓展公示边界、提升结果运用等方面入手,努力为用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准确、实用的信息参考,有关做法被国家人社部《人力资源服务》杂志刊发报道。
(二)引导行业促就业稳就业。在全市范围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引航助跑”行动,全力促进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2022年举办各类招聘活动562场次,参与企业1.69万家次,求职人员22.04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9.03万人次。高标准举办第一届济宁市人力资源服务大赛,广泛动员参与,科学设置项目,开展行业研讨,营造形成“学知识、强技能”的浓厚氛围,增强了行业发展内生动力。提升打造“村级劳务中介”模式,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基层就业服务,形成“就业服务驿站+村级劳务中介”“合作社+劳务中介”等运作机制,把招聘市场、零工市场搬进村里,联合开展劳动力信息摸排、职业介绍、就业推荐、权益保障等,促进农民工就地就业。
(三)积极对上争取行业荣誉、资金项目。2022年以来,市人社局积极推荐争取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资金及项目,荣获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5项,获省级奖补资金共440万元。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平台建设,指导经开区产业园成功创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任城区产业园在省级产业园综合评估工作中获评“优秀”等次,打造形成“一城双省园”发展新格局。积极培树行业典型,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指导我市1家机构、1名人才获评“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领军机构和领军人才”荣誉称号。
二、此次实施意见出台的有关情况
2021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89号)。2022年5月,省人社厅等6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2〕13号),从服务融合创新、协同协作创新、行业集聚创新、机构培育创新、人才培养创新、行业监管创新等6方面提出发展要求和有关举措。为贯彻落实人社部、省人社厅工作部署,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人社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14个部门制定出台了我市《关于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开展的方向目标、职责分工及实施路径。
《实施意见》共分任务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3个部分。其中,重点工作部分从以下8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
(一)支持创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资金需求特点,开展针对性授信和贷款业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有关政策的,最高可申请400万元。
(二)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鼓励县(市、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市财政给予资金扶持。支持产业园创建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促进产业开放发展,提高国际投资合作水平。
(三)加强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推荐优质机构参评全省人力资源服务领军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荐引进人才并按规定给予奖励。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及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四)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优秀人才申报或参评各级人才项目、人才工程,推荐优秀行业人员参评全省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人才、山东省服务业专业人才选拔。完善行业职称评审,健全行业人才评价机制,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支持驻济高校进行人力资源理论性、基础性研究,探索开展行业人才学历提升工程。组织举办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知识大赛,促进行业人员知识更新、理念提升。
(五)搭建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合作平台。支持产业园、行业协会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领办或承办行业交流活动,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对接交流活动项目。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日常招聘、“春风行动”“校园直通车”等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活动。支持人力资源跨区域合作,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六)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基础建设。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产业园、行业协会等开展标准化制定及推广活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升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服务水平。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业”行动,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建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并加强监督管理,引导协会发挥“服务、自律、协调”作用。
(七)探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新路径。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助力乡村振兴,支持任城区创建全省首家人力资源服务集团,鼓励县(市、区)探索打造村级劳务中介升级版,打通“县、乡、村三级人力资源服务渠道”,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向上走”和“向下延”提质扩容。
(八)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监管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定期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加强市场统计组织和监督管理。依法打击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检查。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管理与服务。
三、现场答记者问环节
(一)这次出台的《关于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了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奖补力度,请问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具体能享受哪些政策?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奖补方面,鼓励县(市、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吸纳招引本地优质和外地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打造产业发展优质集聚平台,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市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奖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补方面,支持优质机构申报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推荐优质机构参评全省人力资源服务领军机构。新获评全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的,市财政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市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荐引进人才,对推荐人选成功入选省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经认定后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评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认定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并给予10万元奖励。每年优选一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每家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
(二)这次新出台的《关于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到了“探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新路径”,请问具体有哪些创新举措?
探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新路径,主要是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助力乡村振兴两个方向,发挥行业在人才引进、促进就业、企业用工保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向上走”和“向下延”提质扩容,引导行业一方面向中高端服务层次进阶,另一方面努力向服务群众的基层延伸。
一是支持任城区充分利用省级产业园品牌效应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优势,创建全省首家人力资源服务集团,坚持“抱团发展”和“共谋共享共赢”,引导行业差异化发展,调整服务项目结构,大力发展人才猎头、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外包等高技术含量、高信息集成、高附加值业态,创新建立“外部监督管理+内部运转管理”的运行模式,保障集团高点定位、高标建设、高质发展。
二是鼓励县(市、区)探索打造村级劳务中介升级版,结合镇街资源禀赋,引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专业力量,整合农业合作社、乡村公益岗等资源,分类打造就业服务驿站,打通“县、乡、村三级人力资源服务渠道”,高效提升农村劳动力流动便利度及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