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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济宁市“技能状元”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届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济宁市选拔赛
暨2023年度职业技工院校学生教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3 18:32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有关部门单位,各职业技工院校

积极做好第一届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选拔工作现就举办济宁市“技能状元”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届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济宁市市级选拔赛暨2023年度职业技工院校学生、教师职业技能竞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选择世赛选拔项目、国赛精选项目设置竞赛项目,具体竞赛项目承办单位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世赛选拔项目参赛选手应为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国大陆公民,其中,信息网络布线、机电一体化、工业4.0、机器人系统集成、增材制造、数字建造等6项参赛选手应为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国赛精选项目参赛选手应为16周岁以上(2007年1月1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且在属地工作满1年以上的相应职业从业人员。

三、竞赛标准

竞赛项目参照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编制技术文件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四、竞赛时间

各赛项竞赛最晚2023514日前完成,各承办单位可结合实际确定举办时间。各竞赛申报通知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奖励办法

各赛项均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参赛选手的60%。获奖选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荣誉证书,给予通报表扬,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表扬。各赛项获得一等奖选手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单人项目前3名、双人项目前2名、三人项目第1名的职工选手,可推荐申报济宁市技术能手;对职业技工院校获奖的学生选手的指导教师(教练),可颁发优秀指导教师(教练)证书。符合省、市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规定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工作要求

   (一)各参赛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的选拔赛,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市级选拔赛,并做好参赛选手训练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本着优中选优、强中选强的原则,遴选出最优秀选手参加省赛

   (二)竞赛承办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专人,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编制竞赛技术文件,做好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强化对竞赛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竞赛举办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按要求做好赛场内外安全保障和秩序维护工作。

   (三)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竞赛活动和获奖选手的宣传力度,宣传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激励广大劳动者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带动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联系人:王兆引、崔冬梅联系电话:2348670

    箱:jstkb@ji.shandong.cn

 

    附件: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及竞赛项目名单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0日

附件: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及竞赛项目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