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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山东航宇船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开展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8 11:40 浏览次数: 字号:[ ]

微山县、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东航宇船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微山县南四湖渔业有限公司、山东心传矿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鲁人社字〔202097号)有关规定,我们开展了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工作。经单位申报,县(市、区)审核,市人社局对备案表及佐证材料进行复核并实地考察,同意山东航宇船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微山县南四湖渔业有限公司、山东心传矿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展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

请备案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手续。办结后,将以下材料报市人社局。

1.《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首位博士后招收备案及基地认定申请表》(由备案单位负责填写,单独附页,提交原件3份,样见附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办理完毕的进站材料,复印件各2份: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打印)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由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

3.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复印件2份(注意:一般为基地、流动站和申请人之间签署的三方协议,也可用基地和流动站之间签署的两方协议)。

 

附件: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首位博士后招收备案及基地认定申请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4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