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人社部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巩固在我市开展的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创新试点成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争议预防指导,提高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对原《济宁市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指(2021版)》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济宁市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指引(2023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指导各类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常态长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