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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中心推进劳动能力鉴定档案“纸质+电子”一体化
发布日期:2023-05-24 16:09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更好地维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完善劳动能力鉴定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和业务一体化,市社保中心2012以来的劳动能力鉴定业务档案进行整理入库截止目前,共计整理归档劳动能力鉴定档案2.5万余卷确保了我市劳动能力鉴定档案全面、准确、规范。

一是纸质档案备份可查。2021年下半年起,我市劳动能力鉴定档案整理的工作重心由业务办结后业务办理过程中调整,利用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有利契机,太平洋寿险济宁支公司签订档案整理服务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济宁市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全省劳动能力鉴定案卷评审工作要求,委托其劳动能力鉴定纸质档案进行整理、归档、装订、上架排列等工作确保劳动能力鉴定档案齐全完整、备份可查。

二是电子档案便民共享。市在整理保存好劳动能力鉴定纸质档案的前提下 ,逐步建立完善劳动能力鉴定案卷电子档案,不断提高电子档案质量,实现省内劳动能力鉴定资料共享,业务档案可一键查推进社保档案系统化体系建设坚持边经办、边收集、边利用、统一整理”的工作原则,制定档案整理标准及流程,根据申请类别,按年度顺序整理归档劳动能力鉴定纸质业务档案将申请鉴定人员提供的纸质资料使用高拍仪即时采集电子影像信息,建立电子档案,通过社保信息系统可随时查询人员信息病历资料、评审意见等鉴定信息,改变以往单一的“人工查阅”模式,只要输入鉴定人身份证号即可查阅其鉴定档案,实现数据信息与业务档案的联动共享,大大提高信息查阅速度,促进了我市社保电子档案业务经办发展。

劳动能力鉴定案卷是鉴定全过程的真实记载,也是反映鉴定质量的有效载体。做好案卷管理 ,既是法治人社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鉴定工作出现争议矛盾时的护身符,更是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前提。下一步,市社保中心将不断提高业务经办效率和智能化程度,加快推进劳动能力鉴定经办信息一体化建设,实现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流程电子化闭环做到鉴定全程可监督、可追溯。

(市社保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