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开发区鼎鸿软木工艺制品厂:
本委受理的张培刚(申请人)申请你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一案。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济劳人仲案字〔2022〕第1218号裁决书。裁决内容为:
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劳动关系于2022年12月14日解除。
二、被申请人分别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537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6431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9597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治疗工伤医疗费13592.28元。
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护理费8000元。
五、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伙食补助费973.94元。
六、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51347.26元。
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6330元。
八、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6637.5元。
九、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地址:济宁市京杭路3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205室 电话:0537-2967031
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