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为严肃考风考纪,营造遵纪守法考试环境,现对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济宁考区违纪考生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考试科目 | 准考证号 | 违纪行为描述 | 处理结果 | |
基础知识 | 37082334409720 |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长期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 | |
基础知识 | 37082334404915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
专业实践能力 | 37082320203110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
基础知识 | 37082337607266 |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长期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 | |
相关专业知识 | 37082337607360 |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长期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 | |
基础知识 | 37082320910208 |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长期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 | |
专业实践能力 | 37082337105447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
相关专业知识 | 37082336809044 |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长期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 | |
基础知识 | 37082320302121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
相关专业知识 | 37082320300081 | 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
相关专业知识 | 37082320301285 | 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
专业实践能力 | 37082320302627 | 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计入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