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市社保中心组织召开经办工作“合规教育”推进会议,旨在进一步增强全市社保经办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合规意识,构建健康良好的工作格局,保障经办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制度规范下有序开展。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闫永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刘亚东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合规教育”是强化内部管理与监督、保障依法依规经办的重要举措,对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保体系建设的要求、防范化解社保重大风险、保障基金安全、保护干部职工、提高全民诚信参保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开展“合规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保障基金安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会议要求,开展“合规教育”,要做好对内、对外两个方面的工作:对内,要抓好经办人员教育管理,加强内部控制与监督,形成“人人讲规范、事事守规范”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对外,要抓好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有关公司机构和社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认识到违规补缴、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加强警示震慑,从源头上营造诚信参保、规矩办事的社会氛围。
会议强调,这次社保经办工作“合规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综合的系统性工程,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作为一项基础性、常态化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各项内容一体推进、各项措施综合运用。
会议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里设主会场,县(市、区)设分会场。市社保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济宁太白湖新区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同时邀请市局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县(市、区)会场参照主会场参会范围确定参会人员。
(市社保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