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浩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派遣人才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性喜、岳远胶申请你单位支付生活费争议一案(济劳人仲案字〔2023〕第575号)。申请人仲裁请求如下:
王性喜:支付2021年7月份至2022年7月份的生活费合计14532元。
岳远胶:支付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的生活费13321元。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现定于2023年8月17日14时00分在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104室)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7-2967382
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