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工作部署,根据《济宁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暖“新”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政策“主题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工作要求,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的原则,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推动新就业形态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二、宣传对象
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兼顾各类新就业形态企业管理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对象等。
三、活动时间
2023年8月。
四、宣传内容
(一)劳动用工政策。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用工的指导,积极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等有关政策法规,指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依法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二)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指导服务,积极宣传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等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积极参加技能培训,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求职创业提供指导和帮助。
(三)社会保险政策。积极宣传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指导企业依法为符合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引导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个人身份积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加大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和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宣传力度,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多保障。
五、宣传形式
各县(市、区)要拓展宣传形式,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等形式开展网络宣传,也可以在招聘会等活动现场开设宣传点开展现场宣传,或通过深入企业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宣传,切实提升宣传效果。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对于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务求实效,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和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良好氛围。请各县(市、区)于9月15日前将相关活动情况、经验做法及图片视频资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人社局联系人:潘现;联系电话:2967163
电子邮箱:rsjldgxk@ji.shandong.cn
市医保局联系人:顾爱冬;联系电话:2937963
电子邮箱:jnsybzx@ji.shandong.cn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