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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医药行业协会,医疗机构,各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58号),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2023年山东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打造“济药兴鲁、技能引领”的行业氛围,提高全市医药行业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促进我市医药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将共同举办济宁市“技能状元”职业技能大赛—2023年济宁市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主办,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六分局、市制造强市建设指挥部医药产业集群发展专班、市食药检研究院支持,市医药行业协会、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承办。成立大赛组委会(见附件1),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和赛事推动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协调工作。
二、竞赛职业(工种)及组别
根据我市医药行业发展的需要,遵循普遍性、实用性的原则,本次大赛分职工(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其中职工(教师)组设置中药炮制工、中药调剂员、药物制剂工、药物检验员、药品服务与管理(含药物警戒类别、医药商品购销员类别和药师类别)、医疗器械制造与维修共6个职业(工种),学生组设置中药炮制工、药物制剂工、药物检验员3个职业(工种)。
三、参赛范围
全市医药行业从业人员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师生均可报名参赛。
四、报名方式
参赛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培训考核系统”找到比赛科目,完成比赛报名,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报名方法见附件2。
“培训考核系统”工作单位一栏中无参赛单位信息的,由参赛单位于2023年8月21日前将《2023年全市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参赛单位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发送至邮箱:jnpia667@163.com。
团队参赛的可设领队、教练各1名,由参赛单位于2023年8月21日前将《2023年全市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参赛单位报名表》(见附件4)发送至联系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院校组请报送至邮箱:dxwsd@163.com,联系人:董学卫,电话:152****7827。
其他参赛单位请报送至邮箱:jnpia667@163.com,联系人:李大涛,电话:2580667。
五、竞赛内容和方式
本次大赛进行法规理论知识考核,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理论法规考核范围可登陆:https://www.jnzyjsxy.cn/查询下载。
(一)初赛
已在“培训考核系统”中完成报名的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GMP知识学习小站”注册考试账号,进行模拟练习和初赛考试。模拟练习不限次数,初赛每人可考试3次,取最高有效考试成绩。模拟练习和考试方法见附件2。
(二)决赛
组委会根据初赛成绩排名,每组分别选取前20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决赛,进入到决赛的参赛选手,大赛组委会将通过济宁市医药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组委会通过电话或者短信的方式通知到选手,请参加初赛的选手注意查收信息。
参加多个职业(工种)初赛的选手,选取最优成绩进入1个职业(工种)的决赛。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和院校各职业(工种)、组别最高选取2人进入决赛。
(三)竞赛时间
1、初赛
报名日期:2023年8月16日—8月25日
模拟练习:2023年8月26日—8月28日
初赛考试:2023年8月29日—8月31日
2、决赛
比赛地点设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于2023年9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由大会组委会另行通知。
六、奖励措施
(一)个人奖
1、决赛按职业(工种)和组别分别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若干名,总获奖人数控制在参赛选手的60%以内,获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2、职工(教师)组的初赛选手成绩合格(80分及以上)后,由协会通过“培训考核系统”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证书计入员工培训档案或继续教育学时。
3、成绩优秀的院校学生组初赛选手,由市医药行业协会向全市医药生产企业和批发零售企业推荐就业。初赛成绩合格(80分及以上)的,入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后,考试合格成绩计入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档案。
4、参加“中药炮制工、中药调剂员、药物制剂工和药品服务与管理”四个职业(工种)决赛获得第1名的职工(教师)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按程序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济宁市五一劳动奖章”。
5、全市决赛获得各职业(工种)第1名的职工(教师)组,选手年龄在35岁以下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按程序向团市委推荐申报“济宁市青年岗位能手”;选手是女性符合申报条件的,向市妇联推荐申报“济宁市巾帼岗位明星”;由市医药行业协会颁发“济宁市医药行业技术能手”。
6、参加“中药炮制工、中药调剂员、药物制剂工”三个职业(工种)的决赛优秀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根据竞赛成绩择优推荐参加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二)团体奖
对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参赛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竞赛工作人员,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领队”、“优秀教练员”和“志愿服务奖”。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以本次竞赛为契机,深入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扩大技能竞赛的公众认知度和影响力,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
(二)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实组织好本地、本单位的竞赛发动和选拔工作。
附件:1、2023年全市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23年全市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报名及注意事项
3、2023年全市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参赛单位基本信息表
4、2023年全市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参赛单位报名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济宁市总工会
共青团济宁市委 济宁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