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待遇领取机构发生变化、办理待遇暂停3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
现场办理:终止拨付待遇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判决书等)。
三、办事流程
现场办理: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办理。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37962
监督电话:0537-2937313
七、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地点: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专区B101-106号窗口;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人社综合服务大厅C110室。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无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