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字〔2024〕3号
关于公布丁梅等1835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人力资源部,北湖度假区教育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教育分局、人力资源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0号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正高级评审委员会2023年12月26日评审通过的丁梅等29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
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2023年12月26日评审通过的丁爱娟等790名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
济宁市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2023年12月26日评审通过的韦福强等23名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丁为涛等764名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
济宁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2023年12月26日评审通过的闫北海等4名正高级讲师资格、马和龙等58名高级讲师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
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2023年12月26日评审通过的于静文等93名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
济宁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2023年12月26日评审通过的马凡珍等60名讲师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
委托济南市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2023年12月23日评审通过的王春胜等14名实验师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
以上资格现予以公布,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效期自评审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
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