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有国(境)外留学或研修、培训经历,回国后践行留学报国理想,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
二、申请材料
1、《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推荐表》;
2、获奖证书及回国后取得成果,创办、领办或服务企业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事流程
1.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才通过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用人单位提交申请;
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并审核材料,审核通过的,报省人社厅;材料存在瑕疵的,告知补正;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按照省通知的时间节点上报。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67985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七、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专区B107号窗口。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推荐表》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办事指引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