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厅常态化开展“寻找乡村振兴合伙人行动”部署,引导各类人才发挥专业、技术、资金、思维、市场等方面优势,投身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面向全市开展了2024年度第二轮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需求项目征集工作。经筛选,现面向社会择优发布156个合伙人需求项目,涉及11个县(市、区)、75个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站),诚邀各类优秀人才积极对接、洽谈合作、共谋发展、共同致富。
一、招募对象
在乡村振兴各领域,采取创办企业、技术入股、专业服务等个性化模式与招募村“一对一”开展结合合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企业家、创业者、专家学者、技术能手等各类人才,均可成为乡村振兴合伙人。
二、招募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平等协商、自愿合作;
(3)以用为本、动态管理;
(4)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符合基层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
三、招募条件
成为“乡村振兴合伙人”的各类人才,应情系故土乡村,有为乡村振兴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的信心决心。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可以在基层乡村落地较成熟的产业项目或创办企业;
(二)有一定的技术特长,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为基层乡村各类组织提供技术支持或开展技术合作创新;
(三)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能调动多方资源为基层乡村提供文化、旅游、建设等创意规划、咨询等。
基层农村的“两委”干部或其他的农村选任干部不作为“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对象。
四、“合伙人”合作形式
乡村振兴合伙人以乡村振兴工作站为依托,与招募村“一对一”开展合作。合作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形式。
(1)技术入股。合伙人以知识产权、技术专利等入股与招募村就项目进行合作。
(2)创意合作。合伙人携带以本人或本人出资购买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研发为主体的策划创意,经协商约定利用招募村资源、场地或资金进行创意项目开发。
(3)资金合作。合伙人携资金对招募村现有项目、工程进行投资。
(4)创办企业。合伙人携资金、带项目到招募村创办企业。
(5)协助招商。合伙人帮助招募村策划、包装招商项目,利用自身资源或人脉优势,协助招募村进行招商并且项目落地。
(6)专业服务。合伙人带专业团队为招募村提供文化、教育、农业、工业、旅游及新产业、新业态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帮助解决乡村规划、产业开发、项目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技术难题。
五、“合伙人”待遇
(1)合伙人可通过合同约定享有乡村和乡域内项目开发等优先权,在项目报批、土地流转、资金补助、信贷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2)合伙人可获得“荣誉市民”“名誉村长”称号,对招募村发展和实施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3)合伙人可在包括创业担保贷款在内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人才工程项目评选等方面享受我市优惠政策或给予倾斜。
(4)对经认定符合青年人才支持政策的乡村振兴合伙人,5年内给予最高30万元的引才补贴,并给予人才家庭10万元奖励。
(5)对于合伙人开展合作项目,首次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市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6)在乡村振兴合伙项目中,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合伙人,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3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照每个创办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合伙人创办经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40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7)在“济宁市返乡创业优秀人才”“济宁市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评选中单列专项指标,优先支持作用发挥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强的乡村振兴合伙人参评,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优秀乡村振兴合伙人,纳入评审颁发类“圣地人才一卡通”发放范围。
2024年济宁市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需求项目汇总表(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