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鉴定工作于2024年12月19日进行。
二、鉴定材料申报已全面截止。对已受理登记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我委按照“鉴定错时安排、体检一人一室”的原则安排参加现场鉴定。鉴定人员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附件1有关要求,根据附件2操作指引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并注册登录,按照附件3通知的时间、地点、场次抵达鉴定现场(提前十分钟即可,过早抵达不能进入鉴定区域)。现场鉴定结束后,须立即离开,禁止在鉴定现场停留,请勿人群聚集。
三、被鉴定人需在参加鉴定前下载“爱山东”APP(见附件2),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身份核验。
四、涉及肝病、肾病、糖尿病等疾病的患者,需现场空腹查体。
五、原则上被鉴定人自行参加现场鉴定,确需他人协助的,如精神病患者、无法自主行动或言语障碍无法交流的,被鉴定人可由一人陪同。
附件: 1、现场鉴定指南.docx
3、12月19日济宁任城凤凰怡康老年病医院现场鉴定人员名单.xls
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