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网刊发《山东济宁:打造劳动关系基层治理“济宁模式”》,点赞我市劳动关系基层治理工作。
原文如下:
山东济宁:打造劳动关系基层治理“济宁模式”
今年以来,山东济宁市以“有解”思维创新“优解”路径,针对当前基层劳动关系治理存在的服务阵地匮乏、人员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不高等薄弱环节,聚力聚焦“一平台、一队伍”建设(劳动关系综合服务站点、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扎实推进基层人社治理改革创新,构筑起“有平台、有队伍、有制度、有标准、有措施、有成效”的基层治理体系,探索走出劳动关系基层治理的“济宁模式”。
打造基层服务“前哨堡垒”
构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网络
济宁市在企业聚集的商务楼宇、工业园区、商圈集市广泛建立劳动关系综合服务站,将劳动关系治理触角延伸到最基层,为企业和职工就近提供“一站式”服务,织密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网络。
强化党建引领,平台搭建实现“全域覆盖”。依托商务楼宇、工业园区、商圈集市党组织,将劳动关系综合服务站嫁接植入商务楼宇(工业园区、商圈集市)党群服务站,在基层党组织的统领下,统筹协调工会、团委、妇联和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等多方力量参与劳动关系综合服务站建设,为构建商务楼宇、工业园区、商圈集市的和谐劳动关系搭建了新平台。目前,全市已建成“劳动关系综合服务站”130余处、覆盖企业达到1.2万家,实现了全市主要商务楼宇、工业园区、商圈集市劳动关系综合服务站全覆盖。
突出民主协商,平台管理推行“九号议事”。为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劳动关系综合服务站每月9号召开由企业和职工共同参与的民主协商会议,共同研究解决辖域内劳动关系问题。会议实行“1+2”模式,即“1”个总召集方,由服务站党组织成员单位轮流担任;“2”个工作机构,即议事机构和理事机构,其中议事机构由党群成员单位、楼宇(工业园区、商圈集市)管理方、企业和职工代表等组成,理事机构由议事机构推选产生。会议议题从提出、确定、讨论到决策、实施和监督,都由企业和职工直接参与,企业和职工成为议事的“主角”。
创新服务模式,平台服务实行“三张清单”。组织劳动关系综合服务站整合辖区内企业场地、人才、技术等资源,形成10大类“共享资源清单”;定期收集企业和职工诉求,形成“需求清单”;根据企业和职工的需求情况,梳理出9类“服务项目清单”。在“服务促和谐”的理念引领下,服务站吸纳商务楼宇(工业园区、商圈集市)党员、物业管理员、工会成员、企业职工和志愿者等力量,组建“服务先锋队”,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业务办理、政策宣讲、矛盾调处等服务,累计解决企业和职工需求3000余件。
坚持因地制宜,平台建设彰显“区域特色”。引导县市区聚焦服务对象,结合当地实际,科学推动劳动关系综合服务站建设。济宁市任城区在海能电商园设立商务楼宇“劳动关系综合服务站”,服务站牵头成立楼宇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设立楼宇“和为贵”调解室,建立公益律师值班制度,近年来实施劳动纠纷排查和安全检查2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30余件。汶上县立足地方优势产业,由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属地街道、行业商会联合成立服装行业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指导县域14家头部企业开展行业集体协商,成功签订行业集体合同。微山县成立“固定驿站+流动服务”湖上综合服务站,针对偏远企业职工和行动不便劳动者提供上门服务,努力让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走进湖区群众“心里”。
畅通劳动关系“毛细血管”
标准化推进协调员队伍建设
劳动关系协调员在企业和基层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是劳动关系工作延伸到基层一线的“毛细血管”。济宁市以承接黄河流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为契机,深入构建劳动关系协调员“选、育、用、评”制度体系,多层次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专项调研、专题培训、练兵比武、主题实践等活动,赋能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发展。
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劳动关系协调员管理水平。济宁市人社局联合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创新制定《济宁市劳动关系协调员管理办法》,加强部门联合联动,明确队伍设置、人员选聘、教育培训、管理服务、评价激励等方面具体举措及实施路径,建构劳动关系协调员管理体系,为全市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提供基本遵循。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管理信息库,及时梳理人员信息、联系包保、服务工作“三本台账”,动态掌握劳动关系协调员基本信息和服务情况,筑牢基层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基础。组建济宁市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协会,定期开展学习研讨活动,促进劳动关系协调员交流互鉴。
优化培养模式,增强劳动关系协调员业务能力。济宁市人社局聚焦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作职责及能力要求,创新出台《济宁市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课程体系》,设置以思想政治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与和谐劳动关系研究、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企业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人际交流沟通技能、其他理论知识等六大板块为主体内容的课程体系,首批52名来自党政机关、高校、企业的专家学者入选济宁市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师资专家库。发挥济宁本地文化资源优势,建设开发“三孔”“两孟”等10余处优秀传统文化现场教学基地,定期开展“儒学讲堂进企业”“尼山国学大讲堂”等系列活动。推行“导师制”培养模式,聘请济宁市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作为新任协调员的成长导师,促进劳动关系协调员梯队发展、快速成才。
建立执业标准,提升劳动关系协调员服务质效。济宁市人社局创新出台《济宁市劳动关系协调员服务规范及评价标准》,明确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内涵、人员范围、职业守则、基本要求、职业能力、工作事项、评价激励等7个方面内容及相关举措,重点对劳动关系协调员执业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分级分类优化从业人员评价管理,引导用人单位拓展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发展通道。组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人社基层平台劳动关系协调员开展“送法进企业”“用工体检”等活动,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从源头上避免劳动争议发生。市、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加强业务指导和结果应用,注重挖掘劳动关系协调员先进典型,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等工作中给予相关激励。
规范技能竞赛,拓展劳动关系协调员成长空间。连续4年举办济宁市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职业技能竞赛,不断丰富竞技形式及内容,决赛设置理论考核、技能实操、同台竞技三个环节,创新增设视频案例纠错、情景模拟分析等竞技项目,全方位、多角度考查选手综合能力。探索“赛展演会”四位一体办赛模式,将技能比拼和展示交流有机融合,设置成果展示、典型宣讲、调研观摩、党性教育等配套环节,有效提升办赛质量。总结形成《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技术文件》《竞赛规程》等规范化指导文本,为标准化开展相关活动奠定基础。近年来,累计2880名从业者参加竞赛,178名获奖选手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荣誉感和工作热情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