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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选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7 14:50 浏览次数: 字号:[ ]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领域专业人才、业务骨干在法律政策适用中的宣传咨询作用,积极开展专家论证评估工作,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理论研究、政策制定、办案指导提供智力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指导工作规范(试行)》(人社部发〔202259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建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家库。现就征选专家库成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选范围及条件

(一)征选范围

专家库成员从全劳动人事纠纷处理相关机构工作人员,以及专家学者管理人员、律师等劳动关系专业专长且热心调解仲裁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中征选。已入选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的人员,可直接入选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家库。

(二)征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过硬、品德高尚、公道正派、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行为和信用记录;

2、热爱调解仲裁事业,熟悉劳动人事争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方针,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水平,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3、一般应具备法学、社会学、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学等专业背景;

        4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调研和指导工作。

二、专家主要职责

(一)参与理论研讨课题调研,为调解仲裁理论研究、政策制定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

(二)参与法律援助、培训授课送法进企业活动宣传普及调解仲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三)参与重大、疑难和复杂矛盾纠纷调处或提供专业处理意见,协助人社部门做好仲裁办案指导工作

三、征选程序

通过个人申请或者部门单位推荐两种方式征选专家库成员。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审核充实确保在库专家结构不断优化请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做好本地区专家库成员征选工作。

(一)申请或推荐阶段

登陆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并填写《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家库成员征选个人申请的,请在本人自荐意见栏签字;部门单位推荐的,请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目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审查报送阶段

需报送下列材料:《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家库成员征选》一式一份;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件或执业证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情况(1500字左右。个人申请的,可直接报送材料;单位推荐的,由单位审查后集中报送。

评议确定阶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邀请相关专业人士组成评议组,对人选进行资格复查、材料复核、集中评议,按照好中选优原则对入选人员分为仲裁专家”“调解专家两类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发放聘书

四、征选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430日止,相关材料请报送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206房间。

联系人:权力  

联系电话:0537-2967218

邮箱:ldzc0537@163.com

  

附件: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家库成员征选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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