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4日至6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完全赞同、诚恳接受,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做到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10月23日,召开专题会议,逐条逐项研究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相关科室单位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常态化调度,使每一名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巡察反馈问题的严肃性以及做好整改工作的必要性,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以对人社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巡察整改作为全局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二)建立工作机制,落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局人事科牵头负责。局党组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其他局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整改落实;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科室单位第一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本科室单位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局系统内部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落实、合力攻坚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
(三)明确任务目标,加强督促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局党组在深刻剖析问题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单位意见建议的前提下,印发《中共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8项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直属单位,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定期调度、动态管理,确保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四)坚持统筹兼顾,强化结果运用。局党组坚持把做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与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全市人社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使整改落实贯穿于推动人社事业发展和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全过程。同时在具体整改过程中,我们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集中制定了《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助企攀登服务保障专班工作方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日常业务办理手册》《济宁市保障企业用工工作方案》《济宁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等制度规定,通过扎紧织密制度笼子,进一步完善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等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拓展深化整改成果。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聚焦主责主业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方面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印发《2023年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论述摘编》,常态化推进“逢会必学”,并将学习内容推送至局系统各党组织同步开展学习。对局系统各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整改发现问题。(2)丰富学习方式方法。按照《全市人社系统“三学三提”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三学三提”“三亮三比三创”系列活动。邀请市委党校杨宪福教授对党的二十大有关精神进行授课解读,举办“学思践悟二十大 创新聚力当先锋”微党课比赛,观看《为社区百姓撑起一片天—追忆张宝芳》,组织“凝心铸魂强党性 开拓进取建新功”擂台比武大赛,观看《微山湖上好书记—孙茂东》纪录片,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3)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干部大讲堂”“我来讲党课”和“练兵比武”活动,邀请市内外专家学者、局系统科长登台授课,年内举办“干部大讲堂”29期;14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所在党支部、分管领域讲党课,各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讲党课;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参与“练兵比武”,1人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遵法守法·携手筑梦”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济宁市人社局获“全省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表现突出单位”。(4)持续开展社保扩面征缴。印发《济宁市社会保险扩面提量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保险精准扩面工作的通知》,启动登记提速行动、参保促进行动、参保稳定行动、续保护航行动,市县乡三级联动推进。将企业职工新增参保人员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市、区),按月通报,对连续排名靠后的,进行督查通报。在全市社保经办系统组建185人的“儒小保”政策宣讲团,定期开展“送政策到基层”活动,针对未参保人员精准发送手机短信,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切实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2023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缴费7.04万人,完成112.32%。
2.落实保障和扩大就业重大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济宁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和帮扶力度。2023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9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82万人。(2)全力做好指标攻坚提升。对就业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周调度、月通报,督促各县(市、区)紧盯指标任务开展工作;专题向市委汇报当前我市就业形势,被市委《工作信息》刊发推广;召开全市就业人才工作考核和重点工作推进会,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3)积极落实就业补贴政策。2023年我市延续受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稳岗返还补贴,补贴申请均实行“全程网办”,确保政策落地落实。(4)加强技能培训管理。用好省公共就业人才信息系统“培训机构教师信息”模块,做到“凡开班信息必录入”;依托技工教育集团师资力量,开展入企培训指导实践活动和“两化”示范培训活动;依托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全面落实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从报名、开班、培训、资金申请到补贴发放等全过程实名制管理,并在开班前按要求上传相关教师资格证件,确保师资力量符合要求;通过人社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培训人员名单、补贴金额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培训补贴。(5)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项整治。召开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分析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面临的形式,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规范市场主体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出台《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的通知》,规范业务流程、完善监管制度、加强风险防控。
3.市场化就业服务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上争取。启动2023年度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召开座谈会专题安排部署,我市6个项目入选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创历史新高。(2)省人社厅印发《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我市“构建县乡村三级人力资源服务网络”成功入选试点项目,在邹城召开济宁市“构建县乡村三级人力资源服务网络试点”工作推进现场会,印发《构建县乡村三级人力资源服务网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试点工作。(3)印发《济宁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三年倍增”计划行动方案》,每月调度县(市、区)行业发展情况,掌握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时序进度。经初步统计,2023年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392家、营业收入53.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21%。
4.落实支持保障就业创业政策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济宁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明确了不予贴息的情形,贷款前详细向申请人告知取得贷款后在其他单位就业等不予贴息政策。(2)资格审核双人二次复核。贴息资格审核时,实行双人双岗背对背资格审查,初审人员通过市社保系统批量查询后,复核人员再次通过省社保系统逐笔逐项查询人员参保信息。(3)定期进行数据排查。贴息发放后,每季度调取享受贴息人员数据,与参保人员数据库、退休人员数据库等进行比对。(4)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贷后管理。召开业务协调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数据报送机制和核查机制。落实《关于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贷后管理的通知》要求,制定《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承办银行考核指标》,加强对客户经理人员培训。(5)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监管机制。印发《关于开展就业创业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通过县(市、区)自查自评,市级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绩效评估等方式,全面提升培训质量;印发《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的通知》,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培训监管制度,加强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6)加强对参训人员资格审核风险防控。通过天眼查、社保系统等信息系统,比对经商办企业、参保人员、退休人员等数据,防止出现审核不严不实、违规审批、套取资金的现象。(7)依托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全面落实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从报名、开班、培训、资金申请到补贴发放等全过程实名制管理。通过人社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培训人员名单、补贴金额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培训补贴。
5.兜底安置困难群众就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常态化开展公益性岗位人员电话回访,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等进行抽查回访。(2)组织召开全市就业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对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完成率等重点指标进行通报。与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专项调研,以“四不两直”方式先后到部分村实地走访,与村干部、镇街相关同志开展座谈并调取相关资料,详细了解公益岗工作落实情况。(3)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县乡村工作职责,对人员资格认定、上岗程序、人员管理等内容进行完善细化,进一步提升公益性岗位社会效益;结合全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专项核查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综合运用数据对比、实地走访调研、现场核阅资料、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开展自查自纠。
6.防范失业风险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及时调整监测样本。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对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的要求,扩大监测样本至197家,进一步提升了监测的科学性、准确性,为全市人社系统实施预防和调控措施提供依据。(2)开展企业用工分析。对全市2167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用工情况分析制度,通过社保系统查询按月记录企业的增减员情况,逐一建立企业增减员情况台账,分行业、分领域分析企业用工情况,及时发现规模裁员倾向,为防范突发性、规模性失业风险提供数据支撑。
7.社保基金监管使用存在短板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研究,扎实开展2023年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定期向党组会汇报我市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情况,2023年共集体研究基金监管工作8次。(2)印发《济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对社保基金安全绩效评估问题整改暨疑点信息数据核查情况开展复核,建立社保基金监督约谈办法;开展全市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中期督导调研。(3)积极向省人社厅争取,确定我市为全省“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基金监管试点,印发《济宁市“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基金监管板块建设试点推进方案》;被省人社厅确定为金保工程二期监管系统应用试点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启用金保工程二期监管系统。(4)通过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和召开全市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推进会,集中学习社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等提高人社系统全体人员对基金安全重要性的认识。(5)印发《济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办法》《济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县(市、区)社保经办业务交叉检查,现场查看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全面提高岗位权限的控制和管理力度,确保不相容岗位人员分离。
8.骗保和虚报冒领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开展社保基金高风险业务疑点数据专项核查。(2)结合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开展基金管理问题集中排查行动,建立《济宁市社保基金管理高风险事项台账》。(3)完善信息共享渠道,对疑点信息加大核实频次,社保业务系统内实现了民政殡葬、监狱服刑人员信息的定期共享;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待遇人员信息专项核实、违规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疑点数据复核核实工作。(4)针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重新就业、办理退休手续以及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后补缴社会保险等原因造成的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综合运用人防、技防、制防手段,堵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漏洞;将风险防控预警规则嵌入经办系统,若领金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省内发生上述情况,系统自动提示办理终止失业保险金手续;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保基金安全绩效评估,全面排查基金管理问题。(5)针对1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领取社保金问题,进行了逐人排查,已于当年度全部进行了收回。
9.基金保障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在线下宣传上,组建“儒小保”政策宣讲团,深入企业开展“大走访、大服务”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开展失业保险政策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切实提高社保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在线上宣传上,通过“济宁社保”“济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大众网等新闻媒体,不定期宣传失业保险相关政策,扩大失业保险政策知晓范围。(2)持续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在工伤预防宣传方面,按照工伤预防重点行业特点分类开发系列短视频,利用户外大屏、微信“附近推”等平台定点投放宣传;制作工伤预防宣传微电影《为你守护》;与济宁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了“工伤保险一点通”访谈专栏节目,开发制作了“儒小保”系列工伤预防微信表情包;在工伤预防培训方面,以重点行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技术骨干和一线班组长等重点岗位人群为培训重点,完善了集中培训和入企培训相结合、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补充的综合培训模式;联合应急、交通、能源等9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印发《济宁市矿山、冶金、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医药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进行工伤预防培训和保险政策宣传,提升用人单位参保意识。2023年,全市共开展工伤预防培训473场次,培训各类人员2.9万人次,有效提升参保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水平;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2.3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9万人,完成全年净增计划的322.9%,位居全省第5。
10.优化营商环境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善人社助企服务。制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助企攀登服务保障专班工作方案》,成立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社保服务、劳动关系4个服务保障组,确定25项重点工作任务;建立HR(人力资源)服务专员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全市人社系统选派538名干部直接联系服务2900余家企业,建立1+14+N市、县、企三级联系服务工作群,推送人社政策信息。(2)提升保障用工质效。印发《济宁市保障企业用工工作方案》,从优化招聘服务、拓宽用工渠道、强化人才培训等方面,为企业用工提供制度性保障。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共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招聘会1152场,参会企业2.57万家次,提供就业岗位55.38万个次,求职人员50.21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12.10万人次。(3)编制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开展企业和劳动者培训需求调查,印发《关于公布〈济宁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设置“急需紧缺培训项目目录”“制造业培训项目目录”等目录,引导开展培训。(4)开展重点产业职工技能培训。依托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开展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机床装调维修工、养老护理员等紧缺急需工种培训。2023年,全市开展急需紧缺工种培训1.2万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3950人。
11.开展企业技工职称自主评价工作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主动对接服务企业。指导县(市、区)人社部门主动对接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靠上动员,手把手帮助整理申请材料,不断提高自主评价企业备案数量。2023年,新增自主评价企业208家。(2)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印发《关于全力支持攀登企业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召开自主评价工作业务培训会,对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尽快熟悉掌握自主评价工作。(3)简化企业备案流程。印发《济宁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职业(工种)调整流程》;印发《关于在企业试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通知》,实施“一对一”专员工作模式,简化备案流程,随时申报、随时受理。
12.服务群众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持续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印发《2023年持续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注重选取高频重点业务“走流程”,以“亲身办,陪同办”等形式,进行交叉式检验,查摆问题,抓好整改。(2)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同市委组织部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全市人事管理政策专题培训班”,编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日常业务办理手册》,化解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有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380余人参加培训。(3)采取集中研讨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模式提高窗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多次组织业务科室进行研讨,梳理优化业务流程,找准一窗受理的堵点和难点。安排业务科室骨干力量轮流到为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业务指导培训,提升窗口人员经办能力水平。
13.推动形成和谐劳动关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健全工作机制。印发《济宁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济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综合评价办法》,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牵头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从摸清风险隐患、畅通维权渠道、深化源头防控、强化线索核查和加强应急处置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巩固了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成效。印发《济宁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重点任务,推动完善了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长效治理体系。(2)加强日常监管。印发《关于实施根治欠薪工作全域网格化监管的通知》,将全市划分157个网格,配备网格员290人、公益岗608人,加强欠薪隐患排查、督导整改问题、防范欠薪风险;组织召开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专项行动动员会议,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利用100天时间深入在建项目工地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3)强化执法监察。联合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格依据《条例》予以处理处罚。2023年,共下达责令整改100次、作出行政处罚54次。立足于根治欠薪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排查”,进一步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集中联合接访,合力推动线索处置,强化舆情监测处理,全国两会期间,我市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重大舆情。(4)切实遏制线索增幅。为将欠薪问题吸附在当地,通过报纸、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广泛公布、循环播放我市举报投诉电话,大力宣传“济宁市劳动纠纷维权平台”,切实推动欠薪问题矛盾不上行,最大限度解决在当地。截至2024年3月份,我市全国平台线索增幅已由2023年初全省第2位下降至第9位。4月1日,入围“2023年度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先进地区”,拟获督查激励200万元;3月22日,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及时奖励的通知》,我市8家集体、7名个人被授予全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及时奖励“嘉奖”,获奖数量居全省第1位。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实方面问题。
14.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局党组2023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单》《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压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先后召开机关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全市人社系统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抓好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2)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各科室、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参照三定方案及工作流程与规范,全面梳理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点台账,制定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人,全局排查廉政风险点114处。(3)组织财务等重点岗位人员、新任职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市纪委监委集中谈话;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
15.压力传导不够,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全市人社系统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坚持目标导向,补齐短板弱项,持续推进作风提升行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三重一大”月报制度,为每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职工建立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2)利用“干部大讲堂”,开展全市人社系统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人社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重点岗位人员(财务人员)赴鲁宁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现场教学,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青廉说”廉政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局系统新入职青年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强党性 清风正气满人社”主题党日活动;举办“人社服务体验日暨人社作风观察员聘任仪式”活动,面向工作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等聘请“人社作风观察员”,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邀请市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张志光同志围绕作风建设以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定性量纪的政策把握两个方面,结合实例对违规违纪问题作了详细解读,进一步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组织市县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收看全省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大会。收集人社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编印《廉政教育培训读本》。(3)做好日常廉洁提醒。在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重要节日开展廉政短信提醒,制发“纪律作风提醒单”,督促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
16.工作中存在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重点工作推进机制,整合建立《人社综合重点工作督导台账》,将省、市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调度事项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减少单独调度。(2)优化督查督办方式。在科室单位全覆盖建立24名重点工作推进专员,负责省市重点任务攻坚落实,强化指导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17.调查研究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做实调查研究。围绕解决服务企业群众和自身建设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从保障企业人才用工、重点群体就业、全民参保、保障农民工权益等方面,确定了13个重点调研课题和17个一般性调研课题,其中全省人社系统重点调研课题、一般调研课题各1项。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企业、乡村、技工院校等一线,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形成了31篇调研报告,获评全市政策研究调研报告一等奖 、二等奖各1篇。(2)适当提高引才补贴标准。高新区发布《关于济宁高新区青年人才引才补贴的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引才补贴标准提高20%;太白湖新区发布《关于青年人才引才补贴政策的通知》,对太白湖新区企业新引进的博士,在享受市级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区财政给予20%配套资助。(3)突出典型示范引领。指导市应急局、住建局、水务局等市直部门建立“导师制”,助力年轻干部成长。赴市应急局、住建局等市直部门开展座谈,实地考察“导师制”开展情况,进一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把“主课堂”放在工作一线,积极营造带教氛围,鼓励青年干部在一线长本领、强素质。
18.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济宁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相关额度标准的通知》(济财发〔2019〕14号),文件柜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该文件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市就业人才中心2020年采购文件柜,不在济宁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执行关于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避免发生违规问题。
19.超标准超范围支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预算执行。印发《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经费预算管理办法》,严格对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严控超标准采购等情况发生;在采购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济宁市市级机关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在网上商城系统内选择含税价格不超标准的商品进行采购,避免超标准采购情况发生。(2)经核实,关于超标准报销问题,由于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出差天数填错,目前已对报销信息进行了整改。关于超范围发放非会员职工福利问题,已按规定收取该职工工会会员费。
20.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各项费用支出。(2)对局属单位2023年账务进行专项审查,并组织开展业务指导。市人社综合执法支队租车费按程序补充相关情况说明,市人社局聘请专家劳务费按程序补充聘请职称、学时等相关信息。市公共就业中心三八节活动费用按程序补充人员名单。
(三)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有弱项,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问题。
21.党组会议民主决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优化完善党组会议工作规范,建立《党组会议研究议题事项提报单》制度,明确《议题事项提报材料清单》;(2)建立党组会议记录《校对制度》,完善党组会议议题记录机制,会后及时对会议记录关键要素进行梳理校对,确保党组成员发表意见记录完整。
22.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大额资金分配和使用、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策均经党组会研究,班子成员逐人表决确定。(2)建立“三重一大”月报制度,每月收集汇总各科室、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按月报送至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23.非班子成员参与党组工作分工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非班子成员不再参与党组工作分工。
24.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对照检查的6个方面,查摆9条问题,明确27项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已全部完成整改。(2)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践行宗旨、服务人民,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6个方面,以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践行“四下基层”等方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
25.党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流动党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工作制度、基础保障,深入推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流动党员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通过线上学习、集中轮训等形式,组织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通读《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学习书目,持续推送学习材料43篇;开展“青听党语·就创先锋”“守清廉·忆初心”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流动党员接受党性教育;开展“学习宪法·践行使命”“党员作表率·献血送温情”“学榜样·当表率·建新功 ”等线上主题党日活动;举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线上培训班,集中学习党章、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内容。(2)为每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配备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协助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做好日常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流动党员党支部认真填写《党组织活动记录簿》。
26.干部交流轮岗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多岗位历练成长的意见》,注重在急难险重一线历练干部,多岗位交流锻炼干部;在局系统内部开展干部调研,通过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干部现实表现,把干部工作掌握在平时;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要求,稳慎实施干部轮岗交流。
27.干部人事档案把关不严、审核不细,档案材料的整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政策规定。从严管理干部档案,严把档案管理中的“入口关”“保管关”“出口管”,对反馈干部人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2)抓好任前档案审核。完成领导干部任前档案梳理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确保干部档案的严肃性、真实性。(3)抓好档案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操作手册》,加强人事干部档案业务知识的培训,促使人事干部熟练掌握档案管理业务知识。(4)加强日常管理。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建立档案材料报送清单,对入档材料名称、形成时间、移交人等信息记录在案,确保档案材料及时、全面归档。
(四)关于巡察监督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方面问题。
28.巡察监督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本轮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工作中易发、多发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多岗位历练成长的意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综合评价办法》等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不折不扣地落实市委巡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建章立制、举一反三,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持续推动人社事业更加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政治过硬,持续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一要学透新思想。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政治上坚定坚决,在思想上对标对表,在行动上紧跟紧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要研究新战略。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新时代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人社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体现到人社领域重大政策、重大任务、重大工作的实践中,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重点任务。三要落实好新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九大战略”,围绕制造强市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城乡共同富裕、社会治理等方面,找准人社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主动服务、全面融入,坚决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安排。
(二)聚焦能力过硬,持续推进干部能力提升。一要抓好业务学习。持续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发展实情,提升发展能力,切实解决好“本领恐慌”的问题。组织开展“干部大讲堂”活动,邀请上级领导以及市直部门专家授课辅导,让党员干部看清楚发展大势、弄明白上级部署、把握准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视野、提升本领。二要抓牢市县一体。深化“上下联动、一体推进”体制,完善县级干部包保县(市、区)制度,推行“重点工作月例会”制度,密切市县之间、系统内部协作配合。向县市区的同志们指好路子、教好办法,开展业务培训,把工作方法、业务系统、操作细节等各方面内容讲清楚。三要抓实改革创新。积极主动向先进地区对标学习,在工作理念、思维方式、措施方法上找差距、查不足,学习经验做法,激发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坚持“补短板、创品牌、防风险”,推动事业发展行稳致远、争先进位。
(三)聚焦作风过硬,持续推进全员执行力提升。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动力,进一步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努力使整改过程变成干部作风提升的过程。一要强化担当作为。把业务工作放在大局中思考、在大局下行动。坚持考核评价指标“四个必争”,瞄准全省乃至全国标准、水平,向先进靠拢、向一流看齐,时刻保持“跳一跳摘桃子”的进取精神,努力推动各项工作“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二要强化监督管理。要完善纪律作风明察暗访机制,推行党支部互查、市县互评,做好问题反馈整改,切实发挥好以查促改的作用,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媒体、企业和群众代表监督。三要强化压力传导。要坚决扛牢党建主体责任,全面压实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科室单位科长要当好表率。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自我约束,对纪律规矩心存敬畏,严守法律底线,不碰纪律红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兢兢业业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让“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在人社系统蔚然成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37-2967927;电子邮箱rsjrsk@ji.shandong.cn。
中共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