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旭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济宁高新区宠汇宠物用品店:
本委受理的胡兴萌(申请人)申请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济劳人仲案字〔2024〕第1058号裁决书。裁决内容为:一、济宁旭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2024年5月22日至6月1日工资共计1230元。二、驳回申请人对济宁高新区宠汇宠物用品店的仲裁请求。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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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7-2967031
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