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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
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流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8 16:55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工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流程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就优化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文件审核备案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竞赛技术文件由竞赛主办单位负责组织专家审核。专家应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具备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审核合格后,竞赛主办单位于赛前15个工作日将技术文件和《竞赛技术文件审核备案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竞赛与题库部,联系电话2348670,电子邮箱:jstkb@ji.shandong.cn

、服务平台账号设置

按照省人社厅工作要求,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平台中的技能竞赛模块,帐号权限和平台使用功能分层级管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根据竞赛主办单位承办大赛情况顺序分配帐号权限。

优化颁发证书流程

(一)确定发证职业(工种)、等级

竞赛主办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三、四、五、六大类中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及相应国家职业标准,将竞赛项目与申请颁发证书的职业(工种)名称、等级、职业代码一一对应,填写《竞赛项目与职业对应表》(附件2),EXCEL电子版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并填写《竞赛项目与职业对应汇总表》(附件3),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二)整理发证材料

竞赛主办单位按照《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申请证书要求,整理好竞赛通知含奖励措施、竞赛结果、颁发证书选手的成绩表、获奖选手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表等资料,并认真仔细核对,确保申请材料完整、准确。

(三)制定发证计划

竞赛主办单位在确认申请材料无误后,使用平台帐号登录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平台,按照技能竞赛模块申请证书要求,制定申请计划,提交申请材料。

(四)审核发证计划

申请计划、申请材料准确无误并符合规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予以通过;申请计划、申请材料有误的,通知竞赛主办单位修改完善。

(五)证书编号及发放

竞赛主办单位通过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平台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编号、打印,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主办单位或牵头单位盖章颁发。竞赛主办单位应妥善保存办理证书相关材料,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业能力建设联系电话:2967398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竞赛与题库部,联系电话:2348670

 

附件:1.竞赛技术文件审核备案表

2.竞赛项目与职业对应表

3.竞赛项目与职业对应汇总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4729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竞赛与题库部


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