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易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元国申请你单位与赛得威(山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济劳人仲案字〔2025〕第940号)。申请人的仲裁请求:1、支付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的全额工资7.2万元;2、确认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3、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万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现定于2025年8月4日8时40分在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104室)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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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