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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济宁市职业指导服务专家库专家征集及考核续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4 11:27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各高等院校、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专家库建设,提升我市职业指导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加强职业指导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鲁人社字〔2023〕115号)有关要求,现公开征集各领域职业指导服务专家,并对聘期届满三年的专家开展考核续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坚持“自愿申报、公正审核、择优选聘”原则,确保专家库成员专业匹配度与服务专业性。

二、征集范围

各部门(单位)从事就业创业相关业务骨干;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院校从事相关领域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中有丰富就业创业经验的企业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HR;各类法律、心理、培训机构等相关从业人员。

三、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熟悉国家及地方就业相关政策法规、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实践,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3.身心健康,年龄不超65周岁(业内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诚实守信,责任心强,热爱公益事业。

(二)优先条件

在职业规划、就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在市级及以上相关专业竞赛中获奖或拥有职业指导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专业资格的人员优先聘任。

四、专家职责和管理

参与各类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生涯规划、求职技巧辅导、职业测评、政策解读、招聘用人指导、人力资源管理等公益服务;参与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课题研究、技能培训、实训营等活动,提供专业意见和智力支持。

专家库成员聘期原则上为3年,受聘期间专家须主动组织和参与各项服务活动每年累计不少于2次;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职业指导业务技能培训活动,以持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对于表现突出的专家,将优先推荐参与省级及以上相关评选活动。

五、申请材料

1. 新征集专家。提交《济宁市职业指导服务专家申请表》(附件1),及主要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课题成果、发表论文等)。

2. 续聘专家。提交《济宁市职业指导服务专家考核续聘申请表》(附件2),及聘期内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活动参与情况、服务对象数量、成果成效获奖证书、课题成果、发表论文等),未提交者视为自动退出。

六、征集续聘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

2、审核推荐。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推荐,填写《济宁市职业指导服务专家汇总表》(附件3)。

3、筛选审定。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根据专业匹配度、业绩水平等择优确定入选名单。

4、网上公示。入选及续聘名单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

5、专家入库。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济宁市职业指导专家库,由市人社局颁发聘书。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需高度重视专家推荐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为更好的推进职业指导工作开展,建议各县(市、区)同步建立职业指导服务专家库。

(二)申请材料只提交电子文档,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PDF和WORD、EXCEL版本,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交PDF版本,以“XX县(市、区)/单位名称+姓名”为文件名,于7月25日前发送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规划部邮箱zygh@ji.shandong.cn。


联系人:栾艳   联系电话:0537-2215191


附件:1.《济宁市职业指导服务专家申请表》

   2.《济宁市职业指导服务专家考核续聘申请表》

   3.《济宁市职业指导服务专家汇总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