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各高等院校、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专家库建设,提升我市职业指导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加强职业指导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鲁人社字〔2023〕115号)有关要求,现公开征集各领域职业指导服务专家,并对聘期届满三年的专家开展考核续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坚持“自愿申报、公正审核、择优选聘”原则,确保专家库成员专业匹配度与服务专业性。
二、征集范围
各部门(单位)从事就业创业相关业务骨干;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院校从事相关领域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中有丰富就业创业经验的企业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HR;各类法律、心理、培训机构等相关从业人员。
三、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熟悉国家及地方就业相关政策法规、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实践,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3.身心健康,年龄不超65周岁(业内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诚实守信,责任心强,热爱公益事业。
(二)优先条件
在职业规划、就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在市级及以上相关专业竞赛中获奖或拥有职业指导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专业资格的人员优先聘任。
四、专家职责和管理
参与各类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生涯规划、求职技巧辅导、职业测评、政策解读、招聘用人指导、人力资源管理等公益服务;参与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课题研究、技能培训、实训营等活动,提供专业意见和智力支持。
专家库成员聘期原则上为3年,受聘期间专家须主动组织和参与各项服务活动每年累计不少于2次;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职业指导业务技能培训活动,以持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对于表现突出的专家,将优先推荐参与省级及以上相关评选活动。
五、申请材料
1. 新征集专家。提交《济宁市职业指导服务专家申请表》(附件1),及主要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课题成果、发表论文等)。
2. 续聘专家。提交《济宁市职业指导服务专家考核续聘申请表》(附件2),及聘期内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活动参与情况、服务对象数量、成果成效获奖证书、课题成果、发表论文等),未提交者视为自动退出。
六、征集续聘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
2、审核推荐。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推荐,填写《济宁市职业指导服务专家汇总表》(附件3)。
3、筛选审定。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根据专业匹配度、业绩水平等择优确定入选名单。
4、网上公示。入选及续聘名单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
5、专家入库。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济宁市职业指导专家库,由市人社局颁发聘书。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需高度重视专家推荐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为更好的推进职业指导工作开展,建议各县(市、区)同步建立职业指导服务专家库。
(二)申请材料只提交电子文档,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PDF和WORD、EXCEL版本,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交PDF版本,以“XX县(市、区)/单位名称+姓名”为文件名,于7月25日前发送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规划部邮箱zygh@ji.shandong.cn。
联系人:栾艳 联系电话:0537-2215191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