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档案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山东省档案馆关于报送2025年度档案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申报条件。申报人员务必认真学习《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仔细对照标准条件中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尤其是代表性成果方面的要求,如实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严格履行审核职责。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务必按照要求对所有需要上传材料审核把关,尤其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岗位、代表性成果等进行逐一审查并填写《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材料核查联签表》。
三、网上材料申报路径
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门请与“济宁市档案馆(审核账号)”建立审核路径,并将网上材料上报至该账号,勿直接上报至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号。
四、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2025年9月18日—9月1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现场审核地点:济宁市档案馆三楼3007
3、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①《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原件一式两份)
③《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六份)
④《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材料核查联签表》(原件一式一份)
⑤职称申报系统中上传的各类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咨询电话:0537—2348462,18653700200
附件:
1.《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
2.《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
3.《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材料核查联签表》
4.《山东省档案馆关于报送2025年度档案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济宁市档案馆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