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厚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邵帅、陈建辉、张浩、李桂雪申请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济劳人仲案字〔2025〕第1350-1353号)。申请人仲裁请求如下:
1350 邵帅:1、支付2025年6月5日至6月30日工资4619元;2、支付2025年7月1日至7月24日工资3982元;3、未签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13601元。
1351 陈建辉:1、支付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工资8286元;2、支付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24日工资6666元;3、支付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56000元。
1352 张浩:1、支付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工资7777元;2、支付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24日工资6361元;3、未签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70000元。
1353 李桂雪:支付2025年6月3日至7月24日工资11999元。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现定于2025年10月16日14时00分在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104室)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7-2967378
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