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创业创新孵化基地,位于位于济宁市车站西路28号,是任城区政府投资建设的一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将积极鼓励、引导和扶持以人力资源服务、电子科技、生物科技、能源环保、综合研发、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文化传播为主要业态,吸纳有志于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能够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高新项目入驻,尤其鼓励拥有各类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项目,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区创业服务中心负责运营和日常管理。
一、入驻条件
申请入驻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创业业主系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复退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原则上参加过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企业注册地及办公经营场所须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已在其他地方注册的可办理变更手续),生产经营场所亦可根据条件在基地外,企业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属新注册企业或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企业注册资金不得超过500万元。
5、对我区创业带动就业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
6、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一定的成熟性和创新性,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不包括国家限制行业的项目。
7、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的项目,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8、在孵化基地的孵化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申请入园所需材料及程序
1.创业企业在申请入驻孵化基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任城区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②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创业个人(团队)的简历和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两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创业服务中心要求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
2.申请入园程序:①创业企业如实提供申请材料;②创业服务中心组建评审委员会,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创业企业及其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和评审筛选,确定入驻资格;③由创业服务中心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④通过审批的创业企业在接到进驻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创业服务中心签订入驻协议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⑤创业企业正式入驻开展创业活动。
三、场地配置标准
对经批准入驻的创业企业提供三年期限、4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办公场所,并对其房租实行全额补贴。对具有高新技术和拥有知识产权的项目,可根据创业项目的实施情况,经报批后适当增加创业办公场所配置面积或延长入驻时限。
四、有关要求
第一批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务于2015年5月25日前将有关申请材料上报区创业服务中心。区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地址:车站西路八里庙大桥西两公里路南任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内南部办公区,联系电话:2968798。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