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号就诊
1、建立全市统一的预约挂号平台,预约挂号平台包括互联网站、自助服务一体机、移动应用。预约挂号平台涵盖所有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可选项目包括医院名称(含简介)、科室、坐诊医师(含简介)、日期、时间段(实时显示已挂号人数/接诊量),支持诊间挂号。
2、预约挂号。预约挂号时,参保人员需要提供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卡号、联系电话等信息。预约成功后生成标识码,作为就诊、打印发票的凭证。
3、医疗机构要及时将至少未来一周的坐诊医师信息上传至预约挂号平台,满足参保人员挂号需求。
二、结算、报销
1、医疗机构按要求升级改造HIS系统及接口,做好与金保工程联接,合理配置自助服务一体机,医生工作站读卡设备和金融手柄,优化就医流程。
2、金融机构做好费用支付结算工作,配合医疗机构做好设备配置,配置设备应支持四家社会保障卡发卡行及银联卡的支付结算功能,制定严格的流程,保障资金安全。
3、普通门诊就医结算。(1)参保人员可在医生工作站或自助服务一体机进行缴费结算。(2)结算时,要求输入账户密码,账户优先默认调用社会保障卡内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不足时,调用社会保障卡内的银行账户;对于支出较大的,参保人要求,可以直接调用社会保障卡内的银行账户。(3)缴费结算后,生成缴费单据,作为取药、检查、打印发票的凭证。
4、门诊慢性病报销。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门诊医生工作站在确定收费项目后,医院HIS系统后台自动将有关数据上传至医保系统,并接受报销数据,生成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并将报销数据回传至医生工作站,参保人员只交纳医保报销后的差额部分。
5、住院费用结算报销。(1)在院病人可在自助服务一体机凭借社会保障卡查询住院费用明细、进行缴费。(2)出院时可以在护士站或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出院结算,交纳医保报销后的差额部分。
三、身份识别
1、建立住院病人身份识别系统。逐步实现参保人员身份由人工鉴别到技术认定的转换,避免冒名住院等骗保行为。
2、医疗机构按统一要求在住院病区配置采集器和摄像头等设备;制定身份识别流程,负责对参保人员进行技术识别;补充采集指纹及电子头像,并将采集到的指纹和头像,按统一大小和格式及时上传至医保数据库。指纹为双手2枚指纹,头像仅含头部和双肩。
3、参保人员身份识别通过后方可办理医保入院手续。
四、信息查询
1、查询信息分两类,一是对个人查询内容,一是医疗机构查询内容。
2、根据人社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中社会保障卡固有信息,做好参保人员查询社保信息的端口建设。
3、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以参保人员身份证号为索引,实现电子病历、检查化验结果和电子健康档案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医疗机构要及时将有关信息传至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
4、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不同渠道查询信息的接口对接工作,满足群众、医护人员查询有关信息的需求。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