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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评估认定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8-03 09:3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若干意见》(济人社发〔201666号)、《关于印发济宁市技师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421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办字〔20186号)等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了2018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评估认定工作。经过推荐申报、材料初审、实地考察、公示等程序,评估认定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9家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9家。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9家)

山拖农机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水泊焊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迪尔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济矿鲁能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阳城煤矿

山东国能工程有限公司

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

山东瑞祥模具有限公司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9家)

泗水县圣源酒店有限公司(邵勇)技能大师工作室

鱼台儒风酒业有限公司(杨秀丽)技能大师工作室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曲阜市供电公司(孔健)技能大师工作室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朱峰)技能大师工作室

山东胜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张卫国)技能大师工作室

山东经典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万宏)技能大师工作室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王建)技能大师工作室

山东理工昊明新能源有限公司(屈道宽)技能大师工作室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公司(曹云霞)技能大师工作室

希望被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设施条件,圆满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发挥技术创新、带徒传技和技能攻关等作用,通过典型引路、高端带动,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同时要建立专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和运行工作的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加强对所属项目建设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防范控制各类资金安全风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对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组织一次评估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将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撤销建设项目,收回补助资金。

 

 

201873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