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企业、技工院校:
为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9〕53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一)围绕十大产业需要,重点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制造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领域,以及具有技能传承作用、独具地方特色的产业。
(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参照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企业人力资源培养要求开展培训。
(三)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属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岗位急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内、已颁布相应等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也可以组织培训。
(四)面向我市各类企业在职职工、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开展培训,重点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纳入培训项目范围。
二、加强组织管理
(一)确定培训基地。2019年济宁市“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基地原则上从近三年担任省“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任务的基地中择优确定,培训任务综合考虑近年来各基地承担培训任务确定(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职业(工种),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满3年(含)的可报名技师培训;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含)的可报名高级技师培训。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分别满14年(含)、18年(含)的,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也可分别报名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的职业(工种)培训,由用人单位根据企业生产需求和人力资源培训规划,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职业(工种)申报条件推荐报名。
(三)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各培训基地负责组织参训人员报名,审核整理报名材料,并填写《2019年济宁市“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9年9月30日前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四)培训计划。各培训基地应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和技能人才培训规划,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并将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方式、课程安排)、培训人员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于2019年10月9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备案通过后按方案组织实施。
(五)培训方式。培训应结合企业生产实际,采用科学有效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模拟操作、技术攻关交流等内容,努力解决工学矛盾。支持推广数字化职业培训模式,开发数字化培训资源,采用慕课、微课程、线上线下结合等模式开展培训。
(六)培训课时和内容。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10个课时(学时),其中思政课程不少于10个课时。理论课程不少于110个课时,一般应包括“金蓝领”通用知识、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知识和健康卫生等内容。实际操作培训可结合企业生产开展,应不少于90个课时(学时),努力提高培训人员技能操作水平,增强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六)考核评定。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基地负责组织结业考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派员监督,考核合格的方可参加全市“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统一鉴定考试。各培训基地应于2019年11月5日前完成培训并将《2019年济宁市“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备案表》(见附件3)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全市“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统一鉴定考试,考核评定于11月30日前完成。
(七)颁发证书。考核鉴定合格的人员,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职业(工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的职业(工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合格证书。
(八)总结归档。培训结束后,各培训基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将培训方案、报名材料、培训人员名册、教师备课本、签到簿(本人签名)、影像资料、绩效评估报告资料等整理存档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经费保障
2019年度济宁市“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培训补助标准按照《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济财社〔2019〕11号)和《济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差异化补贴目录》(济人社字〔2019〕51号)执行,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按照“先垫后补”的办法给予培训基地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实施后可先行拨付60%的培训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全额拨付培训项目补贴资金。对未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部分不予补贴,并收回预支的补贴资金。
四、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提前制定培训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培训质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对培训基地培训组织实施情况和培训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对培训质量差、信用不达标的培训基地取消其培训资格,追回被骗取、套取的补贴资金。对在培训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规给予行政处分。
联系人及电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孙志远 2967398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培训科 朱 伟 2967750
邮 箱:jnspxjy@126.com(职业能力建设科)
jnszjbpxk@126.com(鉴定指导中心培训科)
附件:1、2019年济宁市“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基地名单及培训任务表
2、2019年济宁市“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人员汇总表
3、2019年济宁市“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备案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 宁 市 财 政 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