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网上申报集中稽核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参保单位参保缴费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更好的落实省、市“放管服”改革精神,本着“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便民高效原则,在由税务部门负责社保征缴的改革过渡阶段,深入推进社保经办服务便民化,经研究,定于2019年5月15日至6月20日,统一开展市直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自主申报工作。社保中心网上同步完成基数稽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数申报及稽核的范围
在市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参保缴费的各类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人事事务代理机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属地管理的中央、省属驻济各单位等(以下简称“参保单位”)此次申报稽核不含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二、基数申报稽核的依据和基数确定办法
依据原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确定缴费基数。
根据省人社厅2019年4月28日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在公布2018年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前,可暂按现执行的2017年原口径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示精神,参保单位在申报职工缴费基数时,原则上单位平均缴费工资应不低于2018年度平均缴费工资,在2018年我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前,暂按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待公布2018年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后,再根据省统一要求,社保系统后台自动保底封顶,并进行缴费清算(此次申报稽核不含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三、基数申报及稽核的方式与时间
2019年度市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为主,辅以到社保中心现场在线申报方式申报,申报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6月20日。集中稽核采取与网上申报同步稽核的方式。集中稽核的主要原则是较之往年缴费水平不降低。
四、基数网上申报流程
(一)基数网上申报流程
市直参保单位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jining.gov.cn/index.html)首页------人社业务网上服务大厅-----社会保险单位网上申报-----登入“济宁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填写单位编码、密码(初始密码888888)等信息,找到“缴费基数申报”功能菜单。打开“缴费基数申报”页面后,参保单位可有两种方式进行读取人员。一是点击“读入职工信息”功能按钮;二是点击“批量导入”下载报盘模板,通过维护报盘模板导入。具体的“济宁单位网上申报基数使用说明”详见印发的纸质宣传页(现场领取)或通过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网站(网址:http:// sdjnsi.jining.gov.cn)(资料下载)栏查询下载。
(二)现场在线基数申报流程
对确无微机办公设备、上网确有困难、人事劳资人员不懂微机操作、单位缴费人数不多的参保单位或者已无办公地点等办公条件差的三、四类困难企业及2019年平均缴费工资水平确实降低的单位(需带帐务资料现场稽查核实后),可到市社保中心大厅进行现场在线基数申报。这类参保单位社保经办人员须携带《参保单位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公示证明》和《2019年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纸质和电子版必须齐备);缴费工资水平降低的单位需带2018年度会计报表、总帐、明细帐等帐务资料,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社保大厅29号审计稽核窗口办理现场在线申报手续。
五、相关要求
(一)各参保单位应认真核对2018年度和2019年度1—5月份职工工资总额数据,核实月平均缴费工资,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重复参保、漏报、多报人员和基数等冗余或错误数据。如有不当或错误数据,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并在集中稽核期限内改正。
(二)参保单位对网上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应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本单位公示栏或其他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由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待确无异议后再完成网上基数申报。本公示和职工签字认可业务环节不可缺失,否则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后果,签字确认手续由单位妥善保存待查。
(三)市直各参保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网上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的用人单位,市社保中心将依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该参保单位上月职工缴费数额的110%,批量核定2019年度单位月应缴数额。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社保待遇状况。瞒报、漏报、少报社保缴费基数,将降低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水平,损害参保人员社保权益。因此,参保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如实完成社保缴费基数网上申报,认真落实公示和参保职工签字确认制度,保证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公开、透明、真实、合规。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将提请有关部门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的规定处理。
六、问题通联咨询与资料下载
有关资料表格可通过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查询下载,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网址:http:// sdjnsi.jining.gov.cn。确无下载条件的,可直接到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审计稽核科领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社保服务大厅29号窗口)地址: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
基数申报与稽核业务窗口联系电话:2937392
网上申报网络与技术问题联系电话:2937563
附件1:《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公示证明》
附件2:《2019年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
2019年5月13日
附件1
参保单位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公示证明
我单位2019年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已经公示,并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已无异议,现予申报。特此证明。
人力资源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工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济宁市直单位网上申报基数使用说明
网上搜索“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jining.gov.cn/)进入官方网站,点击导航栏中的“服务大厅”,选择第一个系统链接“社会保险单位网上申报”。
填写单位编码、密码(初始密码888888)等信息登录系统后,在【首页】--【缴费基数申报】功能菜单中进行操作。位置见下图:
系统支持两种申报方式:一是读入职工信息,在线录入缴费基数覆盖原基数;二是导入报盘格式文件覆盖原基数,即批量导入。
1.在线录入
打开基数申报页面,点击“读入职工信息”功能按钮。本功能适合单位人员比较少的情况,通过此功能读入在职人员,然后重新录入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覆盖原基数。见下图
维护完成后如若想先保存而不提交,则点击“保存”按钮即可。若检查无误,则点击“申报提交”。
2、提交申报
点击界面的“申报提交”按钮,提交社保审核。点击提交时,系统会弹出“申报提交后,单位则不再允许随意修改,请确认提交的基数是否无误”提示信息,请确认后再提交,一旦提交完成,单位则无法再自行修改。
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完毕后等待社保中心审核即可。审核完毕后单位可通过点击“查看审核结果”按钮进行查看审核结果,网上申报基数完成。提交等待审核界面见下图:
本功能适合单位人员比较多的情况,打开基数申报页面,点击“批量导入”-----“下载报盘文件”(通过此功能下载保存含有本单位人员及原基数的报盘文件,打开报盘文件,录入新缴费工资覆盖原基数)----“导入文件”即可。
1.下载报盘文件,录入新缴费工资覆盖原基数,保存文件
操作位置
报盘表格内容截图
2. 通过“导入文件”功能将保存的报盘文件导入
3.导入后点击“下一步”返回至申报提交页面,若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提交按钮”提交。
提交完毕后等待社保业务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即可。审核完毕后,单位可通过点击“查看审核结果”按钮进行查看审核结果,网上申报基数完成。
申报的缴费工资必须大于单位原基数的平均值,如果小于原基数平均值,系统会予以提示,见下图:
社保审核人员审核完成并审核不通过,单位点击“查看审核结果”查看审核说明,并点击“设为已读”,系统会自动结束业务,单位再按照正确的基数重新提报审核即可。
社保业务审核为审核整个单位,原则上2019年缴费工资应不低于2018年度平均缴费工资,否则申报不通过,单位需重新录入。单位提交后的,社保中心未审核通过的,若需再次修改,单位则需要携带相关材料(修改理由)到社保大厅办理,不经社保中心同意不得再次进行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