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现将2019年度306个职位(工种)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分管理层次、学历层次、职称等级、技能等级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予以发布。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是一种重要的市场信息,不是政府制定的工资标准,不具有强制性,可供劳动者在择业、协商确定工资报酬时参考,并为企业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工资水平、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重要依据。
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是从我市范围内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并能提供正常劳动、工资正常发放的人员中采集、测算的,反映的是一年内按国家规定工作时间工作的工资价位水平。每个价位分低位数、下四分位数、中位数、上四分位数、高位数五档。将采集的样本从小到大排列,低位数为10%位置处的样本值,下四分位数为25%位置处的样本值,中位数为50%位置处的样本值,上四分位数为75%位置处的样本值,高位数为90%位置处的样本值。
三、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是上年度职工工资实际值,企业可根据企业效益、经济发展水平、工资指导线等因素,结合各职位(工种)在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劳动者的劳动贡献等因素确定各类人员工资水平,科学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形成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四、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应将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在其场所进行公布,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查询服务。
附件2:2019年度分管理层次、学历层次、职称等级、技能等级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