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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变更社保缴费渠道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04 14:44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国家关于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税务部门的要求,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自2020年11月1日起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0日起,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停止灵活就业人员线下缴费业务,同时关闭原社保微信小程序缴费渠道。

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微信(“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山东税务支付宝生活号、支付宝市民中心)、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或办税服务厅社保费征收窗口银行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涉及相关社保政策,可咨询12333服务热线电话。

济宁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服务大厅地址:

任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任城区任城大道79-1号金融大厦一楼

济宁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高新区崇文大道5566号高新区科技中心C馆

济宁太白湖新区(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

济宁经开区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经开区呈祥大道与嘉美路交汇处梦翔小镇6号楼

济宁经开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济宁济安桥北路147号永基城一楼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