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失业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申领
二、受理单位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各县(市、区)属地管理。
三、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2.《关于全面实施<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166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除因违法犯罪死亡的,其配偶和亲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2.与死亡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户口簿等);3.死亡证明;4.《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申领表》。
七、办事流程
失业人员配偶或亲属向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即时反馈办理结果。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市直咨询电话:0537-2937916业务监督电话:0537-2937313
十一、办理地点
市直办理地点: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