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专题专栏>公共就业服务指南
【个人服务类】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06-22 15:0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服务内容

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正本或副本丢失后,可办理遗失补发。其中,大专(含高职)及以上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补发手续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市属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补发手续由济宁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山东省自2020届毕业生开始统一使用电子报到证。2019年以前签发的纸质报到证遗失后,按照原规定补发纸质报到证。2020年试行纸质报到证与电子报到证并行模式,2021年开始全面推行电子报到证。2020届及以后毕业生(含结业生)的纸质报到证遗失后,直接办理电子报到证,不再补发纸质报到证。

二、适用对象

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

三、办理条件

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正本或副本丢失后,可办理遗失补发。

四、材料

无。

五、办理流程

全程网办。

1、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gxbys.cn),点击服务大厅中的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办理申请入口

2、点击进入遗失补发办理申请入口,派遣期(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毕业生填写毕业年度、用户名、密码;超出派遣期(自毕业之日起3年)毕业生填写毕业年度、姓名、身份证号码,系统自动校验提交的信息,校验通过即进入业务办理界面。

3、派遣期(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毕业生只需填写快递邮寄地址和联系人信息,点击报到证遗失补发申请;超出派遣期(自毕业之日起3年)毕业生需上传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扫描件,然后点击报到证遗失补发申请

4主管部门接收申请后,审核上传资料。审核通过办理业务, 为派遣期(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的毕业生提供纸质报到证邮寄服务;为超过派遣期(自毕业之日起3年)毕业生提供盖章《报到证遗失补发证明》电子版。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537-2967939

八、监督电话

业务监督电话:0537-2967986

行风监督电话:0537-2967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