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技工)院校,各大企业,中央、省属驻济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评估认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和市直单位通过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每县(市、区)原则上推荐申报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单位1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单位不超过2个。推荐单位中有中央、省属驻济单位或市直单位的,每县(市、区)每项目可增加1个申报指标。
三、各县(市、区)要认真审核本辖区申报材料,确保信息准确,内容完备。要组织专家按照规定的推荐数量对申报单位进行择优推荐,并对拟推荐单位进行逐一实地考察。各县(市、区)拟推荐单位申报材料上报市人社局前,需公示3天,上报截止日期延长至8月5日。
四、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申报材料不要过度包装,平实整洁即可。具体数量为: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函1份,申报汇总表(附件1,2)1份,申报单位申请报告、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5份。
五、各县(市、区)推荐材料上报后,市人社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年度评审计划数1: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实地考察环节的单位。实地考察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重点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综合评审意见和实地考察意见,研究确定拟认定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联系电话:2967398 电子邮箱:rsjzynljsk@ji.shandong.cn
附件:1.济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
2.济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