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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方案
发布日期:2021-11-02 16:15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市级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济人社字〔20214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济宁市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为做好竞赛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为市级一类竞赛。由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总工会、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办,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

成立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微山县人社局,负责竞赛综合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竞赛项目和参赛对象

(一)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设劳动关系协调员1个竞赛项目,为单人赛。

(二)参赛对象

全市企业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劳动关系协调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竞赛内容

竞赛标准参照国家职业技能三级(高级工)标准命题。竞赛包括理论知识考核、技能考核和现场答题三个环节。

四、竞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截止20211112日。

二)报名方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报名。

三)报名材料

填写《济宁市2021年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济宁市2021年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中央、省和市属企业在所在县(市、区)报名。

五、竞赛实施

1.线上答题20211119

形式:线上和纸笔答题

规模:220左右

内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各县(市、区)推荐1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考核总成绩优异的选手参加现场答题。

2.现场答题20211130暂定

形式:现场论述、抢答

规模:14

内容:现场论述题、抢答题

根据现场答题成绩决出一、二、三等奖、优胜奖

六、竞赛奖励

进入现场答题竞赛环节的选手,按综合成绩决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二等奖2,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对获得奖项的选手,可按规定在原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基础上破格晋升一个职业技能等级(最高为高级技师)。

竞赛荣获第一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推荐申报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的相关表彰奖励项目。

竞赛前三名选手,可推荐参评济宁市技术能手

参加竞赛选手,理论知识成绩和技能操作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颁发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竞赛获奖选手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优先推荐参加各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评选。

参加本次大赛获评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济宁技师学院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