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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引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受理条件

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范围人员,可以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40周岁、男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⑦失去土地人员;⑧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提供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失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或流转合同复印件

(二)现场办理: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2.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提供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失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或流转合同复印件。

、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登录”—“补贴服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二)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失业登记人员携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到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申请认定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343234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网址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办理地点: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县级咨询服务渠道详见附件。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咨询渠道》

、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咨询渠道

县(市、区)

咨询电话

办公地址

任城区

0537-5661638

济宁市任城区建设路42-2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兖州区

0537-3413791

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

曲阜市

0537-4497009

曲阜市大成路为民服务中心217办公室

泗水县

0537-4228736

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为民服务中心817

邹城市

0537-5212515

邹城市千泉街道太平东路2666号政务服务中心

微山县

0537-8222434

微山县城后路119

鱼台县

0537-6223526

鱼台县观鱼一路20号鱼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厅人社综合窗口

金乡县

0537-8771309

金乡县金珠路6号金乡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05号就业创业综合服务窗口

嘉祥县

0537-6868952

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西辅楼3E202窗口

汶上县

0537-7217226

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1A03窗口

梁山县

0537-7321432
0537-7368552

梁山县为民服务大厅(忠义路东段路南)3

高新区

0537-7812961

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5566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42B号窗口

太白湖

0537-6537216

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大厦A座一楼五区社保就业服务部就业创业服务科

经开区

0537-6990831

济宁经济开发区呈祥大道与嘉美路交汇处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一楼E5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