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范围人员,可以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①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②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③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⑥残疾登记失业人员;⑦失去土地人员;⑧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提供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失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或流转合同复印件。
(二)现场办理: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2.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提供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失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或流转合同复印件。
三、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登录”—“补贴服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二)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失业登记人员携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到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申请认定。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343234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网址: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现场办理地点: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县级咨询服务渠道详见附件。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咨询渠道》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咨询渠道 | ||
县(市、区) | 咨询电话 | 办公地址 |
任城区 | 0537-5661638 | 济宁市任城区建设路42-2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
兖州区 | 0537-3413791 | 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 |
曲阜市 | 0537-4497009 | 曲阜市大成路为民服务中心217办公室 |
泗水县 | 0537-4228736 | 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为民服务中心817室 |
邹城市 | 0537-5212515 | 邹城市千泉街道太平东路2666号政务服务中心 |
微山县 | 0537-8222434 | 微山县城后路119号 |
鱼台县 | 0537-6223526 | 鱼台县观鱼一路20号鱼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厅人社综合窗口 |
金乡县 | 0537-8771309 | 金乡县金珠路6号金乡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0区5号就业创业综合服务窗口 |
嘉祥县 | 0537-6868952 | 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西辅楼3楼E202窗口 |
汶上县 | 0537-7217226 | 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A03窗口 |
梁山县 | 0537-7321432 | 梁山县为民服务大厅(忠义路东段路南)3楼 |
高新区 | 0537-7812961 | 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5566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42B号窗口 |
太白湖 | 0537-6537216 | 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大厦A座一楼五区社保就业服务部就业创业服务科 |
经开区 | 0537-6990831 | 济宁经济开发区呈祥大道与嘉美路交汇处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一楼E5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