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为其办理解聘备案手续。
二、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无需申请材料。
三、办事流程
网上办理:用人单位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单位登录”—“公共就业”—“解聘备案”,根据提示提报相关信息即可。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343244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无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办事指引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