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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引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核定支付

一、受理条件

按规定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其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现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退休,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

二、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电子扫描件;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生活待遇手册》电子扫描件。

三、办事流程

网上办理:

1.参保单位登录济宁人社局官网“人社业务网上服务大厅”“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登录单位账号,点击“机关事业单位预退休人员申报”,进入实际操作界面,按要求填写完整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和工资信息,上传退休审批电子扫描材料,提报待遇核定申请。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服务科工作人员及时查询外网申报信息,退休人员信息录入准确的,核定养老待遇,经初审、复核、审批流程后,完成养老待遇核定发放工作,信息填写不全、错误的,退回重新申报流程,详细备注说明退回原因。参保单位可在填写准确后再行申报。

3.参保单位及时查询待遇核定进程,已完成待遇核定的,可网上打印待遇核定表单。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37367

监督电话:0537-2937313

七、办理地点

现场咨询地点: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专区B101-106号窗口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人社综合服务大厅C103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表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工作表单及附件.docx

、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办事指引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