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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引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体合同审查

一、受理条件

在济宁市直注册的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或变更集体合同之日起10日内应当向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审查备案。

二、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

1.集体合同文本

2.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决议

三、办事流程

网上办理:登录山东省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用工备案”—“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审查备案”,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将申报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即可。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67163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

(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5:8080/hso/)。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专区B107号窗口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办事指引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