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在济宁市直注册的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或变更集体合同之日起10日内应当向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审查备案。
二、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
1.集体合同文本;
2.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决议。
三、办事流程
网上办理:登录山东省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用工备案”—“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审查备案”,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将申报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即可。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67163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
(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5:8080/hso/)。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专区B107号窗口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无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办事指引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