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济宁市参保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二、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无需申请材料。
(二)现场办理:
1.《参保单位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公示证明》;
2.《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纸质及电子版。
三、办事流程
网上办理:
(一)山东省人民政府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
(二)参保单位登录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官网首页,点击“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单位)”—“济宁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打开“缴费基数申报”功能菜单进行申报。
现场办理:
对确实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参保单位,可携带申请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即时办结。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37961
监督电话:0537-2937313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办理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
济宁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网址:http://60.211.255.251:8081/hso/logonDialog_114.jsp);
现场办理地点: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专区B101-106号窗口。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1.《参保单位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公示证明》;
2.《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办事指引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