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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引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一、受理条件

济宁市参保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二、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无需申请材料。

(二)现场办理:

1.《参保单位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公示证明》;

2.《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纸质及电子版。

三、办事流程

网上办理:

(一)山东省人民政府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

(二)参保单位登录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官网首页,点击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单位)”—“济宁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打开缴费基数申报功能菜单进行申报。

现场办理:

对确实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参保单位,可携带申请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即时办结。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37961

监督电话:0537-2937313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办理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

济宁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网址:http://60.211.255.251:8081/hso/logonDialog_114.jsp);

现场办理地点: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专区B101-106号窗口。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1.《参保单位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公示证明》;

2.《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

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表单及附件.docx

、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办事指引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