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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引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

一、受理条件

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和市直参保企业,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补缴。

二、申请材料

现场办理:

1.《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补缴申报表》;

2.证明工资的银行流水或记账凭证;

3.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本人原始档案等证明起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原件;

4.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及向以上部门提供的有关材料(欠缴三年及三年以上的提供)。

三、办事流程

现场办理:

1.欠费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录入补缴信息。

2.复核人员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在社保系统内生成缴费单据(由申请人自行在税务系统缴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37961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七、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地点: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专区B101-106号窗口。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办事指引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