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畅通灵活就业渠道,加强零工劳务市场就业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就业需求,推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线下零工招聘服务专区。要在市、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设立零工招聘服务专区(专窗),将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用工指导、求职用工登记、培训登记等“一站式”、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二、设置线上零工招聘信息专栏。要依托招聘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 APP 等,搭建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服务平台,设置零工招聘信息专栏或专门模块,广泛发布零工、短工、兼职及自由职业等需求信息,为零工就业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供需对接服务。
三、定期举办零工专场招聘活动。要选取零工就业人员相对聚集区,定期开展零工专场招聘“集市”“夜市”等各类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非全日制用工、新业态灵活用工招聘活动,搭建零工就业人员与用工方双向对接交流平台,促进充分就业。
四、规范零工就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要建立零工就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服务台账,及时开展信息备案、动态跟踪,准确掌握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资收入等变化情况,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就业服务。
五、强化零工就业人员技能培训。要把符合条件的零工就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范围,为有培训意愿的提供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零工就业人员的技能水平。
六、维护零工就业人员合法权益。要进一步畅通线上线下零工就业权益维护渠道,开通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绿色通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对零工就业人员和用工方反映的劳务纠纷及时介入,依法依规维护零工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