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示,经研究决定,本批次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暂缓开展。对于2022年10月24日至28日报送鉴定申请材料的人员暂缓组织现场鉴定,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确定。暂缓期间劳动能力鉴定时限中止,恢复现场集中鉴定后,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对于个别危、重伤病人员可申请开通鉴定绿色通道,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远程视频鉴定或上门鉴定,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