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与中交建筑集团公司签署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协议,为工程造价77亿元的济宁市运河新城核心区一体化综合开发项目承保500万元,被保险人为在该公司工程项目中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这是我市人社部门首张“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保险单”,标志着济宁市推行“以保险、担保形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今年8月份,济宁市人社局出台了《济宁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允许项目总包单位参加“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向人社部门出具保险保函,一旦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承保的保险公司“见索即付”,在5个工作日内将工资支付给农民工本人。我市推行以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形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采用保险公司保险保函,能有效盘活企业现金流,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确保工资支付,受到企业欢迎。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我市人社部门将继续探索、完善此项制度,力争形成一套合法合规、便捷高效、完备成熟的制度体系,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拓一条创新的保障渠道,全面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执法支队、监察仲裁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