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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缓组织2022年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2 14:44 浏览次数: 字号:[ ]

因目前疫情形势严峻,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严防疫情感染风险,经研究决定,原定于12月27日-30日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暂缓开展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确定。暂缓期间劳动能力鉴定时限中止,恢复现场集中鉴定后,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对于个别危、重伤病人员或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开通鉴定绿色通道,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远程视频鉴定或上门鉴定。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