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目前疫情形势严峻,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严防疫情感染风险,经研究决定,原定于12月27日-30日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暂缓开展。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确定。暂缓期间劳动能力鉴定时限中止,恢复现场集中鉴定后,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对于个别危、重伤病人员或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开通鉴定绿色通道,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远程视频鉴定或上门鉴定。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