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二、申请材料
现场办理:
转诊转院的:《济宁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一式二联);
异地居住就医的:《济宁市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一式二联)。
三、办事流程
现场办理:市直参保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携带或邮寄申请材料至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工伤职工到批准的医疗机构就医。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规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37520
监督电话:0537-2937313
七、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邮寄)地址: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人社综合服务大厅。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